Tuesday, June 19, 2007

華商經貿研習班

96年度第3期海外僑商加盟台灣連鎖店研習班及第3期高階經理人班新聞稿
請 轉知貴商會會員廣為宣傳,謝謝協助


Culture Center of TECO in Houston
休士頓華僑文教服務中心

Lina 柳俐娜
10303 Westoffice Dr.
Houston, TX 77042
(O)713-789-4995#108
(F)713-789-4755
linal@houstonocac.org

中華民國96年6月14日

1. 「第3期海外僑商加盟台灣連鎖店研習班」即日起接受報名

【本報訊】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為協助海外僑商研習連鎖店加盟經營專業課程,提供管理新知,並輔以如何加盟台灣特色連鎖店成為海外加盟店之策略研習,參訪國內成功連鎖店業界,促進海內外商機推廣及經驗交流,提升僑商事業國際競爭力。將於96年8月27日至9月7日在台灣 (地點尚在規劃)辦理「第3期海外僑商加盟台灣連鎖店研習班」,凡近2年未曾參加僑委會所開辦專業研習班,目前在海外僑營事業擔任負責人、從業人員或有意從事相關行業者(請報名人員考量自身之健康狀況),通曉中文,經駐外單位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遴薦報僑務委員會審核錄取者得返國參加研習。

該研習課程計11日(8月27日上午報到,下午始業,9月7日下午結業、賦歸。9月1日星期六安排研習課程,2日為自由活動),研習時數總計68小時,包括僑務委員會網站簡介等共同課程7小時,及連鎖店加盟策略經營專業課程61小時,另安排企業參訪、實務經驗及商機交流暨策略經營講授計2日,文化知性之旅1日遊活動。

研習期間學員之學雜費、膳宿(週日之午、晚餐及晚間無排課日之晚餐除外)及交通由僑務委員會負擔,其餘往返機票、機場往返旅館及報到地點之交通及其餘費用均由學員自理。學員應全程參加研習課程,並遵守研習班「學員上課須知」相關規定,研習結束後由僑委會頒給結業證書。

學員報到時,僑委會委託承辦單位代收學員全程參加研習保證金新台幣3,000元,於課程結束無息發還,但研習期間請假時數累計達課程總時數五分之一以上或無故缺課者,除有正當理由經僑委會同意者外,不予發還,並得視情節通知退訓。

有關第3期海外僑商加盟台灣連鎖店研習班報名日期由即日起至7月17日截止(e-mail:linal@houstonocac.org) ,相關詳情請洽休士頓華僑文教服務中心,電話:713-789-4995轉108 柳小姐。

2. 第3期高階經理人班

【本報訊】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訂於8月在台北辦理第3期高階經理人班,藉由討論國內外企業實務的個案及研習管理各領域知識,在理論與實務交互印證下,引導海外僑商企業負責人或高階經理人能以系統動態的觀點來審慎的分析現實情況,協助提升僑商企業家掌握經營脈動之能力及促進企業在當地之競爭力。

歡迎實際在海外從事企業經營之企業負責人、或高階主管;二年內未曾參加僑委會開辦經貿研習班,年齡在30歲以上,60歲以下,通曉中文,熟練電腦PowerPoint簡報操作者報名參加。

課程內容包含研習課程:1.以個案教學為主;專業課程為輔。2.專題演講及研討等。3.相關企業參訪及交流座談。實際研習課程7日,合計至少53小時(含僑務委員會網站簡介等共同課程5小時、另安排相關企業參訪暨經營實務講座計1日)。研習時間8月16日上午報到、下午開訓,8月24日下午結訓及學員賦歸。(8月18日(星期六)安排研習課程,8月19日(星期日)自由活動)

研習期間學員之學雜費及交通由僑務委員會負擔,至往返機票、返台後由機場往返研習(報到)地點之交通費自理。學員一律集中住宿,安排二人一房,眷屬不得隨同參加。96年8月16日至8月24日(9天8晚,8月24日退房),住宿費用由僑委會負擔,如需提前進住或延後退房者,須視旅館住房情形安排,其費用自理。另學員報到時,僑委會將委託承辦單位代收學員全程參加研習保證金新台幣3,000元,於課程結束無息發還,但研習期間請假時數累計達課程總時數五分之一以上或無故缺課者,除有正當理由經僑委會同意者外,不予發還,並得視情節通知退訓。

研習期間由僑委會提供膳食,惟週日之午、晚餐及晚間無排課日之晚餐除外。

凡有意參加研習活動者,自即日起至7月10日前逕向休士頓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洽詢報名,以免向隅。該中心地址:
10303 Westoffice Dr. Houston, TX 77042 電話:713-789-4995 轉108柳小姐e-mail: linal@houstonocac.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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